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

人类最后的黑暗:不被清算的恶行只能带来持续不断的恶果

历史无数次地证明,恶行若只是被偷偷地纠正、而不被光明正大地清算,就会导致不断地结出新的恶果,而正义只能继续屈服其下。

二战时的纳粹得到了彻底的清算,而今天的德国人以那段历史为耻,因而才能够放下包袱、赢得世人尊重,继续前进而成为欧洲老大。苏联时代被俄国人唾弃,梅德韦杰夫清楚地声明“无论斯大林做过什么重要的工作,他的罪行都是不可宽恕的”,也使得俄国找到了清晰的方向。正是这一切,使得德国、俄国与其侵略过的欧洲邻国达成和解,不再记忆历史仇恨,而是面向未来。

一个相反的例子是日本。日本虽然在二战后得到了审判,却饶恕了真正的战犯天皇,并保留了其制度。其结果是,虽然日本在经济上能够成为世界第二,在政治上却始终无法真正抬起头来面对历史和未来,与邻国始终难以达成真正的和解。

而今天的天朝更是这一规律的极端反映。那极端年代的灾难和罪行,只是被掩饰或抹去,从来没有被真正地审判过,整个民族并没有对真假对错达成共识。

一位姓袁的历史教师因为讲了对历史的看法,不但引起众多毛的维护者攻击,还被某官方报纸的负责人以文革式的语言举报。这个举报人也同时被网民“举报”出他在文革中有着令人不齿的作为。文革这场国家民族的灾难,竟然在三十年后的今天仍然有着大批拥趸、有着制造社会舆论的能量,原因何在?正是因为文革及其责任人未被彻底清算所致。试想,今天的德国如果仍有纳粹支持者招摇过市甚至身居高位,德国还能够赢得和解和尊重,欧洲还能够拥有和平、发展和统一吗?

不清算的原因很简单,因为今天的统治者的权力是从当年的作恶者手中继承而来。因为担心清算过去可能危及今天的权力,他们宁可选择抛弃个人的良知和对国家应承担的责任。愚昧自私的农民革命者的个性使得他们不能认识到,坚持真理正义和勇于承担责任,才会为权力带来真正的合法性。31年前错失了重新评价历史的机会,21年前错失了重新书写历史的机会。

罪行既然没有被彻底清算,它就只能被谎言粉饰。不断重复谎言的结果就是带来整个社会的结构性危机。上层建筑靠这些谎言来维护其合法性,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,它已经逐渐被公众认清甚至嘲笑,而这又导致上层建筑的惶恐,于是进一步强调谎言和打压真话。敢问,一个靠谎言支撑的政权,如何要求它的官僚清廉、讲真话、对百姓负责?这种要求恰恰是对政权本身的致命打击,因此它只能避实就虚,各层官吏对此也心知肚明。于是必然形成制度化腐败。腐败制度化,导致生活工作的每一个方面都在腐败,无论经商投资还是就学就医都要通过不能见光的手段来解决。长此以往,病入膏髓,一个社会的全部公平正义就此摧毁。

敢问今天的统治者们,一个对真理、真相和正义都不能大声去讲的民族,能够有前途吗?一个上层建筑充满谎言、公平诚信难以存身的国家,能够有前途吗?

这种局面葬送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。善良的人们希望终有一天中国可以实现向民主社会的转型。然而,沿着现有的道路,真正的民主社会可能永远都不会以和平的方式到来。历史上的作恶者的继承人们已经成为既得利益者,他们有着庞大的规模,将竭力维护自己的道统和利益,并作为民众中的一小部分,与另外大部分民众形成族群对立。当社会矛盾尖锐到一定程度时,也许会出现改良,但最大的可能是建立属于上流社会的“民主”制度,象征性地施舍一些权利,并继续维护他们的统治。

某些邪恶之所以邪恶,是因为它是明知故犯和违背良知的邪恶。秦始皇或成吉思汗虽然残暴,但那时整个人类社会就处于那样的阶段,无论统治者还是被统治的民众,没有人知道民主人权是什么玩竟儿。而20至21世纪,全人类都认识到了民主和自由的价值,开始了向公民社会的转型,仍然有统治者在维护这种罪恶的体制,那就不是认识的局限,而是彻头彻尾的邪恶。

在这个地球上,同类型的国家还有三个:朝鲜、伊朗、古巴。它们的问题都要简单得多。一方面,这些国家并没有经历疯狂剥削式的经济发展,没有形成尾大不掉的经济利益集团和内部族群分化,另一方面,它们的规模和实力太小,在外界压力下已经坚持不了太久。相比之下,中国的转型要困难得多。

也许一、两百年后,历史教科书上会说,中国人的这段历史是人类最后的黑暗。



为什么说天朝的事情是拧巴的

天朝的主要问题,如腐败、经济结构失衡、社会保障不力、社会矛盾加剧等等,其实全都是官府的问题,全是因为官员腐败、无能、不负责任、不作为、甚至作恶的结果。

要解决官府的主要问题,就必须依法治国。不能任由各部委办局出台个规定就可以压倒法律,必须将行政机构的权力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。换句话说,政府只能做法律明确规定的事。例如,工信部的规定“不允许WIFI手机销售”就是非法的,因为这是涉及公众利益的事,不能由工信部说了算,得由立法机构说了算。

要依法治国,就必须司法独立。如果司法系统的官员和政府的官员没有什么两样,都归一个领导管辖,法院就无法对政府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,甚至成为政府作恶的帮凶,让受害者求告无门而不得不采取极端行为。这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最大的动荡因素。

要司法独立,就必须由立法机构通过法律,规定司法机构的人员如何产生、如何运作程序、如何监督考核。

要通过这样的法律,就必须人大代表们投票表决。

可是,最后的问题来了:这些人大代表主要都是官员自己。

这也太拧巴了吧,还有希望吗?



解决民族问题,根本出路只有民主

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因,与婚姻问题是一样的。

好的婚姻是因为男人和女人在一开始相互愿意,并在漫长的一生中相互认同。而坏的婚姻相反,要么是“强扭的瓜不甜”,要么是隔阂越来越深直到只能分开。

民族A和民族B,在自愿的前提下成为一个国家,并在平等的前提下长期相处。这样就不会有民族问题。美国之所以成为民族大熔炉即是由此。尽管这样,美国仍然经历了黑人争取权利斗争的过程。好在,美国的民主架构给了少数民族争取权利的途径和机会,也就自然形成了解决冲突、释放矛盾和完善制度的渠道。

然而,若不同民族不能平等相处,并且弱者没有任何争取权利的合法途径,那么弱者该怎么办?它要么选择忍受、要么选择离开。这并不是哪个民族出了问题,而是国家出了问题。就象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有义务承受别人的欺凌,任何一个民族也没有义务承受别的民族的压制。

要想让不同的民族公平地拥有权利,只有一条途径:让所有公民都公平地拥有权利。这就是说,解决民族问题,归根结底,还得民主。

某党的一贯政策,就是把一切应该讨论的问题变成不能讨论的敏感问题,继而错过讨论的时机、再错过解决的时机,最后直到问题大爆发。